中國江蘇網7月14日訊(通訊員 胡正一 記者米格)日前,虎丘法院審理了一起遺產繼承糾紛。令人意外的是,法庭上,雙方當事人都說不清死者究竟有多少錢存款,也說不清錢究竟存在哪家銀行。為此,法官輾轉赴10餘家銀行查詢,竟然找到90餘萬元。
  2014年2月份,年近八旬的徐老太突發疾病去世。料理完後事後,徐老太的老伴餘老漢陸續在床頭、衣櫃中找到幾張存摺、銀行卡。餘老漢晚年患有中風疾病,結婚幾十年來對家庭理財的事情也一直不聞不問,所以其既不知道存摺、銀行卡的密碼,也不知道家裡究竟有多少存款。餘老漢托人向銀行打聽了下,這種情況下有些銀行需要密碼和“雙證”(開戶人的身份證和領款人的身份證)可以辦理取款手續,有些銀行則需要辦理公證手續才行。
  考慮到存款難以確定,餘老漢和兩個兒子商量後,決定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請求法院幫助調查確定存款的數額。“母親為了防止丟失把錢存在了不同的銀行卡和存摺上,但具體有多少錢她從來沒有跟我們說過。我們擔心還有銀行卡、存摺還未被髮現。”餘老漢的大兒子在法庭上這樣說。據餘老漢兩個兒子估計,母親的存款應該在四五十萬左右。
  為更好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讓徐老太的銀行存款變為“死錢”,承辦法官根據餘老伯和兩個兒子提供的線索進行了細緻的查詢。因為有些存款時間較長,必須前往存款網點核實,而當初的存款網點有些已被重新整合,查詢起來難度非常大。功夫不負有心人,法官花了整整三個下午輾轉跑了十餘家銀行網點,最終在徐老太名下查到90餘萬元存款。徐老太的存款數額確定,這起繼承糾紛也就迎刃而解。
  法官提醒:莫讓銀行存款成“死錢”。根據有關規定,存款人死亡後,繼承人要支取存款,必須向銀行出具自己享有其繼承權的有效證明。實踐中,“有效證明”通常指公證書或生效裁判文書。但以上都是以繼承人知道被繼承人的存款狀況為前提的,如果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存款狀況一無所知,這筆錢很有可能因為無法查找成為銀行賬上的“死錢”。因此法官提醒,在確保賬戶安全的前提下,應視情況將自身銀行賬戶告知家人,避免類似於本案的尷尬情況發生。  (原標題:八旬嫗突亡存款成“死錢” 法官暴走10餘銀查找近百萬元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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