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袁增偉,通訊員王麗華、許瀚文、李藍珊報道:湛江“民告官”試點一審行政案件集中管轄第一案12月9日下午開庭,徐聞縣政府常務副縣長林青代表法人出庭坦然應訴。據瞭解,湛江開發區法院集中管轄試點是一審行政審判案件集中管轄的全國試點,也是廣東迄今為止第一個將全市基層法院的一審行政案件全部集中在一個法院審理的試點。
  徐聞縣邁陳鎮的趙先生,因不服徐聞縣對土地使用權處理的決定,最近將該縣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撤銷縣政府的行政覆議決定,維持邁陳鎮政府先前對此所發的《處理意見》。
  審判過程中,舉證、質證、辯論……庭審各個流程有條不紊地進行著,庭審節奏控制適當,秩序井然。儘管該案沒有當庭宣判,但原、被告雙方對“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模式均表示認同。
  徐聞縣政府常務副縣長林青代表法人出庭應訴後,對羊城晚報記者說,行政案件集中管轄,對預防地方行政干預有好處。同時,還改變了過去行政案件立案難、開庭難、審判難的局面,更利於推進依法行政理念。
  據法官介紹,湛江啟動一審行政案件集中管轄試點工作,是法院系統內部在現行政治體制和法律框架下為打破行政審判困局所進行的創新和完善行政審判管理制度的實踐和探索。此次行政案件在開發區法院開庭審判,不僅是一次簡單民告官案件,更是一次行政訴訟剋服地方保護主義的先行先試的做法。
  據介紹,行政案件集中管轄後,凡是到非集中管轄法院提起一審行政訴訟的當事人,有關法院立案人員將指引其到湛江開發區法院辦理立案手續。此外,為方便群體訴訟,湛江開發區法院還可視案情需要到原、被告所在地法院或不動產訴訟標的所在地法院開庭審理案件。這樣一來,既避免了法院審理“父母官”的尷尬,也增強了當事人對於打贏“民告官”官司的信心。編輯:健龍  (原標題:湛江民告官集中管轄第一案開審 徐聞縣副縣長出庭應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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